本周网络治理与内容安全趋势报告(6.16-6.22)

2022-06-24 12:00 来源: “内容安全”微信公众号

 

一、国家网信办发布征求意见稿通知

6月1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通知表示,修订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其中一条规定引起网友关注,即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开设账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二、5月全国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534.3万件
6月20日,“网信中国”公众号发布消息,2022年5月,全国各级网络举报部门受理举报1534.3万件,环比下降4.3%、同比增长3.9%。其中,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受理举报38.3万件,环比下降24.2%、同比增长53.2%;各地网信办举报部门受理举报68.0万件,环比下降15.7%、同比下降33.9%;全国主要网站受理举报1428.0万件,环比下降3.0%、同比增长5.9%。在全国主要网站受理的举报中,主要商业网站受理量占63.8%,达911.6万件。
 
三、微信新增对虚拟货币及数字藏品交易行为的规范
近日,微信对《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进行更新,新增内容涉及虚拟货币及数字藏品交易行为。微信表示,一经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微信公众平台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违规公众账号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及限制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具体来看,违规行为指账号涉及虚拟货币相关的发行、交易与融资等内容,例如提供交易入口、指引、发行渠道引导等。
 
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举行
6月20日,202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上举行了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业委员会揭牌仪式,公布了专委会2022年重点工作,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现状研究报告》《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儿童互联网应用指南》,举行了“2022·人工智能为儿童典型案例展播”启动仪式。其中,来自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研究机构和新闻媒体的80余位嘉宾线上线下参会。
 
五、最高检印发关于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通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工作,探索积累常态化监督办案的典型经验。要完善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调查取证能力水平,增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质效。
 
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题上线
近日,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题正式上线。专题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这一主线,开设要闻聚焦、工作动态、典型案例、融媒警示、反诈课堂、法律法规等栏目,通过警示曝光、案例剖析、宣导教育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化揭示养老诈骗套路、呈现反诈工作成效。
此外,专题开设“涉养老诈骗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链接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相应举报专区入口,可通过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官方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渠道访问举报。
 
七、国家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网售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征求意见期已经截止。6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召开了该条例的修订部门座谈会。
《条例》在第八十三条“第三方平台管理义务”中规定: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提供药品网络销售相关服务。同时,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专门机构,并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管理、配送管理等制度。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
 
八、超星学习通被曝泄露1.7亿条用户信息
近日,大学生学习软件超星学习通被曝出,其数据库信息正在被黑客在非法渠道售卖,兜售的数据包含姓名、手机号、性别、学校、学号、邮箱等信息 1 亿 7273 万条。
针对此事,学习通刚刚在官微发布声明称,我公司昨晚收到“疑似学习通 App 用户数据泄露”的反馈信息,立即组织技术排查,目前排查工作已经进行了十余个小时,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明确的用户信息泄露证据。鉴于事情重大,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九、微信发布打击涉社会治安热点事件谣言信息的公告
6月22日,“微信珊瑚安全”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微信平台高度重视网络谣言治理工作,并持续打击各类谣言信息。近期,在社会治安热点事件中,发现有个别用户使用同质化手段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发布挑动公众情绪对立的不良内容,此类行为破坏了平台的健康生态环境,扰乱了正常传播秩序,平台将持续开展排查清理,对相关帐号和内容予以处置。
 
十、两部门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通知,首次对网络主播行为进行系统性、全面性规范。其中“规范”要求,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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